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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分公司?

作者: 本站 来源: 本站 时间:2021年06月28日 字体:[] 联系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“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。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。是的,如果是注册分公司,其经营的一切责任还是要由总公司来承担。分公司的作用其实就是总公司的业务扩大,为了方便开展业务,新增一个公司办事点。


那么,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? 


1.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,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,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。

 

2.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,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。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,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,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。

 

3.分公司不是公司,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,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。

 

4.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,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。

 

5.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,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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