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税务总局宣布,陆续在全国36个地区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!自1月21日起,新增25个地区实行专票电子化,受票范围扩至全国!在此提醒纳税人收到电子专票需要注意以下六点:
1、电子发票可能没有发票章
根据总局有关文件规定,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印章,即电子专票可以没有发票专用章。
2、电子专用发票抵扣
该专票对应业务如属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事项,在勾选平台勾选确认申报抵扣,这一点与传统纸票没有任何区别。
3、电子发票查验真伪
4、电子发票归档
以电子专票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,根据财会〔2020〕6号以及各地试点文件规定,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打印件的电子文件,即必须保存OFD源文件,不得以截图等其他形式保存。
5、电子发票开错如何处理
由于电子发票的特性(难以收回,因此不能作废),因此在发生销货退回、开票有误、应税服务中止、销售折让等情形时,只能开具红字电子专票。
6、电子发票的风险提醒
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,其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、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。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电子专票,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虚假或重复列支等税收风险,不得虚开、骗税,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。